過去人們說電單車是“肉包鐵”,意思是騎電動車人是暴露在外面,萬一撞車,“人肉”是首當其沖。這是客觀現實,電動車加上殼可以防雨, 防曬但不可能防撞。試想一下, 薄薄的一層殼怎么能同“公!毕嘧?!如果在電動車上用簡單的電子技術做些主動保護裝置防患于未然,問題應該可以得到些改善。下圖是初歩設想的駕駛臺和控制電路示意圖。基本設計意圖是: “撞不起總可以讓得起” 。
車上沒安裝倒車鏡, 但是, 左. 右兩側及后方有三組探頭。每個探頭具有三方面功能, 其一是攝像頭,分別將左. 右. 后方場景傳送到駕駛臺,顯示在方向盤正前方屏幕上取代后視鏡功能。其二,障礙物探測功能,三個探頭分別向三方發(fā)出測距訊號, 利用返回波經歷的時間換算出障礙物與車身的距離。這一距離值再與交通部門的相關規(guī)定作比較,若達到安全閥值, 立即做三個動作 : 1. 啟動對應方向的警示燈, 向對方啟動閃燈警示。2. 探頭上的蜂鳴器向對方駕駛員和自已發(fā)出警示聲。有了三方警視的眼晴和三方障礙物距離的提示, 駕車人可以根據警示等級及早采取相應措施防患于未然。若駕車人不能及時動作,車上控制程序在收到最高警示后自動剎車. 熄火。這些電子控制功能雖已用于高擋車上,其實僅用了幾個價錢不貴的電子組件,為什么不能用于低檔車上呢。拷ㄖ䦷熡玫募す鉁y距筆,測距40米, 誤差僅+/- 1-2mm。價錢僅2-3百元。至于編寫控制程序,大批軟件工程師都可以做。
當今是電子技術大放異彩的時候,G.P.S 衛(wèi)星定位系統(tǒng)已在很多行業(yè)中得到應用, 交通部門可以很方便的建立起一個不要本錢的 “虛擬交通警察系統(tǒng)” 。
“虛擬交通警察系統(tǒng)” 是一個“超能”的交警,它沒有實體警員,沒有辦公室, 沒有大屏暮, 卻能“不動聲色”的了觧和控制著路面上的“千軍萬馬”。
“被控方” 是道路上行走著的的車輛。毎個車子僅要増加一個類似最普通、最便宜的手機, 它的功能包括: 1. 接收GPS定位訊號(當然可以接收 “北斗星” 發(fā)出的GPS定位訊號) 并保存自已實時的定位坐標。2. 由交通部門將車子最簡單的“車牌號”等資料儲存于記憶體中。3. 車上具備前述的“障礙物測定、警示和自動調節(jié)系統(tǒng)”。
車輛一旦進入道路監(jiān)控區(qū)后首先向“空間”自報家門, 包括儲存器內的 1. 車牌基本資料和衛(wèi)星定位的絕對地址,控方接收到車輛發(fā)出的訊號后立即計算出以道路區(qū)段始端為縱向零點, 道路邊線為橫向零點的路面相對坐標, 誠然, 美國、歐洲提供的GPS定位訊號, 民用部份是人為加大了誤差的, 好在我們需要的是某一區(qū)段路面車輛間的相對位置, 由絕對地址到相對地址, 彼此是同一誤差限, 相減后這一誤差影響就很小了。
有了路面上車輛的相對地址后很容易計算出相鄰車輛間是否達到和超過了安全警戒距離了。
當測定出某車輛間小于安全距離時, 立即接通車上小喇叭, 將預錄好的語音警告通知相關車司機, 若不聽警告, 可通知地面警察處治。
實際上把行走車輛當作“被控方”也不盡合理, 因為車上一旦裝上了障礙物測定和自動調整系統(tǒng), 車子本身也會“自覺”、“自調”的。
本文作者:王成涵,現年76歲,非專業(yè)設計師,熱衷于產品設計及創(chuàng)新發(fā)明,現居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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