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仿照切·格瓦拉的形象,將奧巴馬的頭像制作成波普風格的海報等顯而易見的大動作外,設(shè)計團體還進行了大量細致入微而又不乏冒險精神的工作。
他們的目標是色彩、圖形和字體要面面俱到,無論它們出現(xiàn)在橫幅、印刷品或者網(wǎng)站上,都能觸發(fā)選民們對奧巴馬的好感。



在色彩上,奧巴馬的團隊選擇的仍是美國國旗上的紅、白、藍三色,并用其中最為令人放松的藍色做底色,顯然是為了消除選民對奧巴馬相對缺乏經(jīng)驗的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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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形方面,一個太陽在美國國旗的紅色條紋中冉冉升起,“這非常形象,象征著希望、變化以及一個新的政治時代”,艾克瑟洛德解釋道。同時,這個近似“O”的圖形還是奧巴馬名字的首字母。奧巴馬的競選口號是“改變就是我們的信念” (Change We Can Believe In),顯然,如果一切都能重新開始,那么初升的紅日就是最好的鼓勵,一切都順理成章。
值得一提的是,1983年,哈諾德·華盛頓(Harold Washington)成功當選芝加哥首位黑人市長時,用的也是一個“日出”圖形。
接著是字體。與希拉里的選擇截然相反,奧巴馬既放棄了襯底,也不喜歡波形曲線收尾,他使用的字體看上去莊重又不失青春活力;字母要么全大寫,要么全小寫,從而顯得更友好。


隨著競選的發(fā)展,奧巴馬的VI中使用到的字母逐漸轉(zhuǎn)變?yōu)槿髮懀瓷先ジ鼨?quán)威,字體則十分明智地從原先英國設(shè)計師埃里克·吉爾(Eric Gill)20世紀早期發(fā)明的Gil Sans變成了更為時髦的美國現(xiàn)代字體Gotham。人們都為此歡欣雀躍,Gotham字體“簡直就是充滿活力而又忠心耿耿的美國公仆的完美寫照”。
受到上世紀40年代紐約盛行的手寫字體的啟發(fā),設(shè)計師喬納森·胡福勒和托比亞斯·弗雷里-瓊斯(Tobias Frere Jones)在2000年為《GQ》雜志首創(chuàng)了“Gotham”字體,隨后, 它們不僅被頻繁地使用在有機食物的包裝上,更被印刻到矗立在紐約世貿(mào)大廈遺址上的自由塔奠基石上。選民們不是字體研究學者,然而只需瞥一眼奧巴馬橫幅上“Change”,“Gotham”字體那種仿佛與生俱來的正義感、責任感以及對“美國往事”的懷舊之情便會散發(fā)開來。

希拉里和麥凱恩都選擇以不變應萬變的VI, 以期給選民留下固定印象,奧巴馬則反其道而行之,以獲取與每一群細分的選民的有效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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